收拾
前幾天blog 圈好像正彌漫著「因為寫部落格而被公司開除」的話題的人權問題,心想,我自己就算不因為blog 之故,也似乎難逃種種其它不適任的因由, 即將要離開目前的環境吧。
年過三十,就算自己性格上的缺陷和理智面的無知再怎麼不足,也該知道某些職場風向或是規則倫理。嗯,總之是在一月十三日這個好像就該是諸事不宜的日子裏接到了去職的明示。接下來的,就是一點整理收接的手續吧。
ps. 還是要清楚說明,原先的工作組織認為一位員工不適任,是有它們管理上的考量和員工本身的問題,我的離開,和blog一點關係也沒有。至於blogger 的人權問題,我想在台灣,一個非營利組織工作者的勞動基準保障,可能更為急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