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台權會的網站上看到了他們上週公布的2005年「十大」人權新聞(事實上是11則)。今天從本週的Development Gate 每週通訊中,讀到一則有關 Acer的研究報告。對Acer 進行研究報告的,是一個荷蘭的非營利研究單位SOMO,他們成立三十餘年來都投入在有關跨國公司政策、企業社會責任研究的智庫角色。

我只是草草地讀過這篇有關台灣「現代企業驕傲」的宏碁企業報告,文章中直指出了這家來自台灣的電腦科技硬體生產團體,在中國和菲律賓的轉包生產線伙伴廠商,其提供給勞工的工作環境條件非常不良,母公司本身對於在海外工廠中勞動條件既沒有明確的行為準則示範(code of conduct ),在實際工廠管理上也不允勞工僱員行使工會結社的基本人權。

這些讀起來倒沒有什麼意外之處,唯一複雜的心情大概這個用了主流語言寫成的報告,它的流傳性勢必要比台灣少數博碩士論文更為人所得知。我也不曉得在華文的研究圈內,是否有對於台灣企業在海外的社會責任,進行比較系統的調查。

嗯,其實我想說的是,台灣的「經濟人權」概念,不管是在島內對於勞工(外籍身份尤烈?),或是在海外的投資關係企業生產線上的勞工對待,都需要超脫企業主只眼於利潤極大化的視線。而期待Coperate Socail Responsibiliy 的實現,對於非企業中人的我,也不知道可以做點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