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參加一場「移工/移民人權國際研討會」,我第一次知道,原來東南亞的藍領工作者來到台灣打工,必須付給人力仲介公司5000~7000美元的仲介費用!天啊,這真是太令我訝異了。我試想之所以讓他們有驅力遠離故鄉親人來到台灣工作,應是以為台灣的工資水準只要咬緊牙拚個兩三年就可以付清這筆仲介費,就可以存下錢改善老家經濟。老實說,像我這種「本國人」研究所學歷的文科生工作了十年,銀行存摺裏還湊不到這個數字Orz,我都還不起這筆債啊!!

google 的資料讓我非常果困惑,怎麼有工商界團體反應「台灣外勞的薪資水準遠比香港、新加坡、南韓高」的說法?那這些高過其它國家的薪資所得不是得先還仲介佣金,所以勞動者的實質收入以及僱主所支付的多餘成本不就都跑去仲介公司身上了?會議上,讓第一線外勞服務工作者踏伐不已的「仲介毒瘤」。台灣勞委會雖有規定,外勞仲介費上限,但實際上超收情況非常嚴重,而這麼有勢無恐的姿態令人不禁聯想到政商勾結。

http://www.tiwa.org.tw/index.php?catid=9&itemid;=94

另外找到一則舊聞,是兩造–介仲業者與外勞人權團體對於取消仲介直接聘僱的說法。仲介業者說,如果讓外勞可以自由轉換工作,那麼大部份的人都向錢看跑去工廠(製造業工人有勞基法保障和加班費),這讓弱勢家庭無法在人力市場無法與之競爭,失去了聘用看護工的機會。是啊,好一個「弱勢家庭」的照護任由僱主付錢僱用廉價外勞的說法。我心裏產生了二個問題:為什麼「弱勢的家庭」得自己掏錢來請看謢工,以著「蓄奴」的方式來對待一個更弱勢的外勞?是什麼樣的結構讓人變得這樣—-不是被壓迫的同理心,讓人有更追求公義的勇氣反而變成了一種怕強欺弱的對待?

第一個問題涉及了我們對於「國家福利制度」的想望,不能隱瞞的是,以台灣目前的財政稅制,根本就沒有辦法輕易地從一個追求經濟發展的國家體制(這類型的體制為了提供「友善的」投資環境,資本家租稅獎勵、寬鬆的環保、不支持工會發展),一下變身成福利社會。當這個結構裏的弱勢者得不到社會安全網絡的保障,只有自力去尋求存活之道,甚致變成了無可奈何地對於外來更弱勢者的壓榨。

上星期日有一群勞動者、組織者站出來,要求保障外勞家務工作者–這些勞動者沒有任何勞動法規的保障,一年工作365天,24小時待命,這個微小的聲音不只是有一群人要爭取基本權利,更提醒著台灣社會,請認真思考,你對於自己所處的社會的想望是什麼,制度面的、價值取向的選擇,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所以,引一段管中祥老師的話

我想告訴移工朋友:謝謝你們,要感謝的,並不是因為妳們幫忙分擔了台灣許許多多的家庭負擔,或者,成了台灣經濟奇蹟的另一群無名英雄,而是,你們讓我們看清了自己,看清了自己的傲慢與不足,因為你們,讓我們反省,讓我們成長。

大家加油